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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不知道用甚麼方式跟大家說,必免不要遇到相同的問題。
事由:
因為有個人事還有某些原因需要到馬來西亞約2個月,所以到觀光局辦了2個月的簽證,因為眼瞎機票買了多一天也就是61天..........
本以為這二個月期間會與好友一同到新加坡旅遊,A:回來是否可以延期,或者到B當地馬來西亞移民局辦理延簽。
經當地朋友打電話詢問後,當局也不情楚,請我從新加坡回馬來西亞時到海關詢問。
於是當天我到機場海關詢問,居然當場被禁止入境!!!
理由是我出境再入境簽證是不能延期的因為時間還是在這60天內,而且海關很兇地說台灣無法延簽,延遲無法罰款直接要抓我。(雖然網路上有寫延期可發款,且可以延簽)
我懂 如果當天我沒自己進海關詢問搞不好就不會生種事了,也可以持天罰個台幣約1000了事。
海關超級沒禮貌,他說怎樣就是怎樣,我好心來問居然變成他的業績了。當下我完全沒有意思害怕,完全是生氣!!但朋友的一句話讓我明白了"這裡是馬來西亞"
如果大家有想知道荒謬的細節還有我怎麼出關的在回復。
結論
大家在台灣辦了簽證60天60天60天後一定要離開馬來西亞!!
如果想苟且的話試看看 可不可以罰款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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